有哪位朋友,沒試過在 H&M、ZARA、Gap 買過東西的呢?麻煩舉一舉手。恩,常理來說應該每位朋友都光顧過快時尚品牌。
款式更新速率極快,時興什麼就賣什麼,緊抓年輕消費者的 「不時不吃」 的心態;單品售價低,促進高頻率消費;採用 「少食多餐」 的模式,單款貨量不大,容易規避庫存風險的同時,造成人為的脫銷。誒,錯過你就再很難再買到了噢。這就是我們印象中的快時尚,簡單概括就是快(生產到銷售的快),准(抓緊消費者動機、時下熱點)、狠(單品量不多,病毒蔓延般的店舖發展)。相比起真.時尚品牌的漫天要價,數百元能完成一身不落下風的搭配,似乎是無往而不利。
然而大多數零售商要好幾個月才能把新產品推上市場,ZARA 不足一個月。然而對快時尚略有認知的朋友,都知道 ZARA 這種冠絕全球的快,到底是怎麼煉成的呢?ZARA 隸屬的西班牙零售商 INDITEX,本就是以 「快銷」 而著名的公司。在 Zara 的西班牙工作室,每天有著數百位買手蒐羅近一週以來全球最火爆的款式,不論是品牌的走秀、還是哪部電影、明星催生的款式,只要熱度足夠高就隨即列入設計清單。
接下來的事情就相當簡單了,把設計傳達到工廠並計算出生產所需的布料和輔料。縫紉完畢進行簡易的釘扣,熨燙,質檢;貼上不同國家的商標,最後到達終點站 — 消費者的衣櫃裡。當我和你一樣,並未瞭解到 ZARA 的生產流程時,我尚且覺得偶爾進店買一件並無大礙,買了不虧,虧了不慘,也就是喜好時尚的各位手中的一丁點兒 「散紙」(零錢) 而已。然而,「快時尚是一個怪物,是設計師的噩夢」 這句話確實值得我們深思。快時尚無止境的模仿無疑會使設計師們的創造性大大貶值。就以時尚品牌為例,他們的生產週期達到了 6-9 個月甚至更長,耗盡心思去揣摩消費者的新口味,稍有不慎既會造成滯銷,只能眼看著大好的銷售機會流逝。
這種 「拿來主義」 就是典型的損人利己。彷如學校考試裡,你辛辛苦苦把考捲上的難題解開,而隔壁的學渣卻不費吹灰之力把你的答案複製下來,結果是他得到了老師的讚賞,而你只能和他一樣委居全班 「第一」,一個全班同學並列的第一名。在這個優勝劣汰得毫無徵兆的快時尚 「抄襲」 風氣裡,素來是快時尚品牌作為被控告的一方,站在輿論中心。出奇的是,有一個 「不甚要臉」 的品牌 FOREVER 21,竟然把抄襲的罪行推到了大名鼎鼎的 Gucci 身上?
FOREVER 21,這個來自美國快時尚品牌素來是時尚界的 「惡徒」,因屢勸不止的抄襲行為而被大眾所認知。當然,它也是 「人如其名」,將自家的消費群體設置在 20 歲出頭的女孩身上……好吧,你別假裝認識了。我還是拿點幹貨,好讓你回想它的 「輝煌事蹟」。
▲ 抄襲 Kanye West 的 《The Life Of Pablo》 字體的短袖。▲ H&M沙灘圖案手提包 (左),Forever 21帆布袋 (右)▲ 因私自採用 adidas 的三道槓圖案而鬧上法庭屢屢走上法庭的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無止境的抄襲,它們早前也不能 「免俗」 地惹到了 GUCCI,GUCCI 早在去年 12 月便向 FOREVER 21 發出了警告信,納令停止使用及銷售任何紅綠、紅藍條紋的服裝及配飾。被告侵權,多數的快時尚品牌都選擇延長戰線,耗到對方精疲力盡便放手。但 FOREVER 21 不僅否認 GUCCI 的侵權要求,還進一步請求法院撤銷 GUCCI 已經獲得的 9 個註冊商標。
FOREVER 21 的理由很簡單,那就是條紋服飾隨處都是,難有誰家獨佔一說,也不再是 GUCCI 獨佔的設計。若撤銷了這些註冊商標,其所有權問題將不再導致混亂的爭議。明辨是非的人,早就看出了這就是 FOREVER 21 的惡人先告狀,死皮賴臉。但他敢於如此囂張的原因,皆因美國目前並沒有相應的法律來保護時尚設計師。版權法還沒有關照到衣服和鞋子這一品類,抄襲行為也並未被制止。
申請專利保護相當耗時和高成本,鑑於時尚產業的季節性和週期性,通常設計產品面世,還未等到設計專利的審批,複製品已經開始在市場流通。試問日新月異的時尚產業又怎麼能跟上抄襲者的高速度複製呢?
更重要的一點,被剽竊創意的大牌們,似乎不甚在意快時尚的抄襲行為。若你的固定消費群體是數千大元買件打底衫,願意豪擲千金買個包的高消費人群,你又豈能吸納快時尚的消費者們呢?赤裸裸的消費力差距擺在這裡,這是一道雙方無法踰越的鴻溝。儘管抄襲現象越發猖狂,加之目前未有相關法律法規監管,恰恰走在法律邊緣的 FOREVER 21 似乎是名副其實的 「法外狂徒」,難有被制約的一天。
看著不解氣?恣意剽竊完他人創意,還反咬 GUCCI 一口的 FOREVER 21 居然還在逍遙法外。放心,正所謂一物治一物,來自街頭的 Thrasher 可不像高貴的時尚品牌一樣愛惜自己的羽毛。面對 FOREVER 21 公然抄襲自家的火焰圖案,還換上一句諸如 Happiness 這樣低智商的標語。自然是張嘴就來一句 「FUCK OFF」,果然是街頭事街頭了。Ok,罵歸罵。FOREVER 21 就希望你多罵罵它,越罵越起勁,越罵越火呢。
不過,我們尚且理清思路,為何素來只愛抄襲時尚品牌 FOREVER 21,會毫無徵兆地抄襲一個滑板品牌呢?還有,一個好端端的紅綠三道槓,為何慘遭 FOREVER 21 的毒手呢?說到底,還不是因為消費者們在跟風,去年 Thrasher 的火焰設計火,就穿 Thrasher。近期 GUCCI 火,就穿 GUCCI 。火?那我就直接 「順應民意」 抄襲唄,價格適中,兩全其美。講真,FOREVER 21 的抄襲氣焰如此高漲,大家都有著添磚加瓦的 「功勞」。
看到這裡,你還覺得快時尚好嗎?然而在你尚且猶豫的瞬間,務求達到設計到上架的時間更短,固定時間內更新更多產品的 「超快時尚」(ultra fast fashion) 趨勢已經來臨。作為變本加厲版本的 「快時尚」,諸如英國零售商 Boohoo 從初始概唸到最終銷售僅需要 2 周的時間,更誇張的是,平均每週上新 100 件單品。近乎為零的設計時間,就意味著不吃力卻討好的 「無腦抄襲」 行為將以更猖狂的姿態席捲全球。
為何各大快時尚品牌和零售商都要絞盡腦汁,為了一個 「快」 字而爭得頭破血流呢?當你打開自己的衣櫃,再看看自己的 「淘寶購物車」 和錢包,並且知道自己是一個多挑剔,多難滿足的消費者的時候,答案也就很明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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